因审判工作需要,梁溪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编外审判辅助人员
02
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之后出生),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两年(1988年2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毕业证书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7、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良好的听打、看打能力,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0%及以上。
(二)不得报考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曾有辞退记录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4、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5、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为本院在职(含合同制)人员。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况。
03
报名程序
(一)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8日(具体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过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栏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及技能证书、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法院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xgj_hr@wxhrgroup.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岗位。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9日,审查人员将通过回复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通过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对应聘人员的速录技能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材料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听打一段语速为100字/分钟,时长为10分钟的录音,正确率90%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资格复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梁溪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04
考试办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梁溪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应聘人员直接淘汰。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梁溪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布。
05
体检考察
1、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录用缺额的,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06
聘用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在梁溪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梁溪区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
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07
其他
1、咨询电话:18921182179。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1110026。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