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无锡市以外招聘“太湖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15名。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符合《“太湖教育优才”引育实施办法》中人才引育对象相应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考核方式
试讲(演讲)和答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录用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到直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所有人才一经录用,按照《“太湖教育优才”引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相应购房补贴、人才津补贴等待遇,具体见附件1。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510-81827401
八、联系方式
1.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1830、0510-81827693(限工作日)。
2.无锡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教育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