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办事处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结合区域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办事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驾驶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男性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公民,消防队伍退出人员、部队退役人员优先。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年龄为22周岁至32周岁(1991年12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出生)。
(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持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车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骨骼、韧带断裂等)。
(七)无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无口吃(结巴),身体外观正常,男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视力4.8以上,无斜视、视觉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八)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良好,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分配至办事处消防站工作,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不定时工时制度),原则上月休8天,如遇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休息的,事后适时给予补休。
四、报名程序
(一)招聘发布此次招录工作的招聘公告通过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一楼组织科(高九路37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需本人或代报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5)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消防队伍退出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1.5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办事处将对报名的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应聘考核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2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
2.具体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根据体能测试的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5倍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招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格检查、心理测试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
(三)政治审核
通过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人员同时开展政治审核工作,政审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在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政审方式将由办事处通知。
六、公示
经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反映问题被查实或主动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用
(一)用工方式和签订合同由办事处与应聘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不少于1个月岗前集中培训)。
(二)岗前培训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办事处组织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严禁请假),培训不合格将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在办事处消防站范围统筹分配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作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由办事处统一组织。
(二)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应聘者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将通过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名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六)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名额调整补充至灭火救援岗位。
(七)咨询电话:0523-846371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