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8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8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7、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生)要求见《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其他要求”一栏;
10、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见《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5月8日9 : 00—5月11日16 : 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8日9 : 00—5月11日16 : 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5月8日9 : 00—5月12日16 : 00
(二)报考缴费
考生最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于笔试后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请详细阅读公告和附件。
2、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2023年5月27日9:3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打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0—86710513(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等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另增加服役期间表现量化打分项目。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①每服役1年计1分,服役年限不满3个月的不计分,服役年限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0.5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服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②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包含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优秀学员、“四有”优秀士兵)、个人嘉奖奖励的,每次计1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奖励的,每次计5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二等功奖励的,每次计10分;服役期间获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每次计15分(集体奖励不加分,因同一事由同时获优秀士兵和嘉奖奖励的不重复加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1分。
请考生于2023年5月23日前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填写《报考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役表现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上传退役证件、立功受奖证书、党员证明信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
按笔试总成绩(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100%+服役表现量化打分×100%)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件(或档案中退出现役相关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立功受奖证书(或档案中立功受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如党员证明、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等)需于2023年5月1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两年。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普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退役军人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 :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