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法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者在报名时须上传相应毕业证书;
7. 具有无锡户籍或无锡居住证;
8.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1. 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
2. 法院调查、财产、证据保全、庭审的准备及庭审记录;
3. 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执行辅助、诉讼材料的扫描、案卷装订与归档、诉讼文书及材料的收发;
4. 司法统计及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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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渠道: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者可登录官方报名通道(www.nchr.com.cn)进行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上传,在线投递报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