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85名(中小学教师431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 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已申请或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应聘考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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