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和《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规定现将2024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详见《2024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招聘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健委纳入“新吴区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规定、经审核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经审核不合格者属于苏卫科教〔2015〕21号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的按省文件和锡新民卫发〔2022〕75号文件规定处理具有其他考察不合格情形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新吴区卫健系统面向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8名编内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未能进编的人员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规定纳入合同制编外管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3.报名地点新吴区民政卫健局健康发展处新吴区和风路28号1309室。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如实填写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毕业成绩单
4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资格审查定向医学生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定向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2024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抽签序号依次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编。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满足招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进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编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编内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纳入合同制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企业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定岗及考察
1.公告中招聘单位“新吴区医疗卫生机构”指新吴区康复医院、硕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吴区中医医院、新吴区老年病医院、新吴区鸿山医院、新吴区新安医院招聘岗位按照《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锡新民卫发〔2022〕75号实行“县管乡用”用人管理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单位所有人员须服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卫健局交流安排。
2.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录取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2.定向生录用后出现违约情形的按省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理。
3.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和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自负。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未能按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九、诚信管理
按照《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0978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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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新吴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聘岗位简介表.xls